柜台业务办理指南
【开户】
l 开户对象: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注册在中国境内的法人。
l 自然人投资者办理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一定时期内50万元以上金融资产证明。(相关证明原件应由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且五个工作日有效)
3、具有两年以上金融产品投资经历或者两年以上金融行业及相关工作经历。
l 机构投资者办理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净资产证明。(资产负债表等证明形式)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挂失、补卡】
l 自然人投资者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现场办理。
l 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交易与非交易过户】
l 柜台交易过户(协议转让等):
1、柜台交易过户申请表;
2、过户方涉及自然人股东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往来居民通行证等)到柜台办理,代办需提供公证书;
3、过户方涉及机构股东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过户双方各准备一套。
l 柜台非交易过户(继承、赠与、司法判决、政府无偿划拨等):
1、柜台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2、过户方涉及自然人股东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往来居民通行证等)到柜台办理,代办需提供公证书;
3、过户方涉及机构股东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④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需加盖骑缝章,过户双方各准备一套。
4、继承、赠与、司法判决、政府无偿划:当事人除了出具非交易过户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办理。
【账户信息修改】
l 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如需变更姓名或有效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需提交派出所加盖有效公章的证明。股份转让中心须保留证明原件,作备案保存;个人投资者如变更基本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临柜办理。
l 机构投资者如需变更名称及营业执照号等重要信息,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变更核准通知书》(加盖工商局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查询】
l 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如需查询自身持股情况等需本人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现场查询;也可通过登录中心交易系统查询。
l 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如需查询自身持股情况等需由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方可查询;也可通过登录中心交易系统查询。
【分红】
l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分配方案由公司进行公告。
l 委托中心发放红利的公司,中心会将红利存放于股东资金账户内。
l 挂牌企业股东可通过三方存管的方式划转红利,未挂牌企业根据各公司具体情况办理。